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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里的红包别乱抢,小心构成盗窃罪

    微信群里的红包要不要抢?当然要抢,毕竟是天上掉的馅饼,不抢才傻呢!但是,以后可不能随便乱抢了,因为抢错了他人的红包,有可能会构成盗窃罪。

    近日山东沂水县法院通报的一起微信群“抢防疫捐款红包案件”进入热搜,被告人李某被判犯盗窃罪,判罚金2400元。

    2020年1月31日,李某通过扫描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内分享的“某高校校友情”微信群二维码,加入该群。李某在明知该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当日抢了2个红包,共计300元。群成员发现后,要求李某退还红包,李某拒不退还,并退出该群。随后,李某再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该群,并抢了5个红包,共计900元。

    如果是一般的微信群,大多数人发的都是“拼手气红包”,系发红包者自愿发放的红包,金额和数量皆可自定义,这类红包群内成员都可以领取,发红包的人与抢红包的人之间是赠予关系,此时不构成犯罪。

    但是,如果发红包者发放的是“专属红包”,也就是给群内“特定的某人”发放的红包,就不是谁都可以抢的了,只能是被指定的人收取红包者,也就是权利人,才能正当地收取该专属红包,如果其他人随意领取,则涉嫌违法,金额较大时会构成盗窃罪。

    山东李某的这个例子,给广大网友提了个醒,即便在网络环境下,微信群也不是法外之地,群里的红包也不是说抢就能随便抢的,抢红包前请三思,如果抢错了,该退就退,别怀着侥幸心理投机取巧,小心触犯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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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律学系主任,日本东海大学法学部访问学者,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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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均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历史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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