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华博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行政管理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首批“百名知识产权培养人才”,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1993年开始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1995年赴日本东海大学访问研究,多次到日本早稻田大学、境外参加国际研讨会和开设专题讲座。曾担任过部队政治管理工作,曾任检察员、党校法学教员、企业培训教员等。兼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省司法厅中级公证员评审委员、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等。曾任广东省法院系统知识产权法律咨询顾问。
主讲研究生“知识产权法”、“人格权法”、“民商法专题”等课程;主讲本科生“民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仲裁法”等课程。在中山大学开设“中国营商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全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商务礼仪”、“科技创新的法律保护”等公共选修课程;为MBA学员讲授“商法”、“中国营商法律制度”等课程;多次到香港为大型集团公司讲授“中国营商法律问题与对策”等专题。
曾主持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青年项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科研项目、广东省珠海市科技项目、中山大学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等项目,曾与日本早稻田大学开展科研项目合作。
在香港出版了《中国营商法律问题与对策》专著,在中国大陆出版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概论》,出版了《知识产权法学》、《国学概论》;主编了《企业技术创新与合同法律保护》、《律师与公证实务》、《知识产权法实务》等教科书;作为副主编参编了《商法学》、《实用民法学》等全国统编教材;参编了《法学大辞典》、《精编法学辞典》、《国际贸易法大辞典》、《民法大辞典》等辞书;在《政治与法律》、《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商研究》、《当代法学》、《河北法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清华法律评论》、《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等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论文100余篇。
担任过松下电工(广州)等中外合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为西部石油公司分析评解多年的合同,每年承担数十件仲裁案件的审理工作,代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多起,为国内政府部门、公检法单位、大型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做专题法律讲座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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