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尾,又到了开始讨论“别人家公司”福利的时候,年终奖什么的,有些公司有,有些公司无,年终奖税收优惠政策还上了热搜,羡慕那些搜这类关键词的人。那么话说回来,如果公司有年终奖,但是还没发,就跟公司发生劳动纠纷,能主张要回这部分的经济赔偿吗?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年终奖,并不是公司必须发放的劳动报酬,它是奖金的部分组成之一,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强制要求公司必须发放年终奖。其次要看当初签劳动合同时,是否包含年终奖的相关条款,如果有约定,那就好办了。
一、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条款和发放条件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署书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年终奖的计算公式、发放条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这种情况下,尽管劳动者在年底离职,但只要符合约定条件,也能够拿到其应得的那部分年终奖金。
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年终奖条款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则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关于年终奖的相关政策,如果没有发放年终奖,提前离职也无法主张年终奖;如果有相关政策,那么就需要劳动者进行举证,若单位当年度确实发放了年终奖,则提前离职的劳动者也可以主张一定比例的年终奖金。
因此,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很随意的事情,一定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不然很难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某些单位就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条款,会在下一年度的年初发放,如果员工年前离职则不享受年终奖待遇。所以,仔细品读哦。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