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方便快捷,尽享便利的同时,请留心网购欺诈!
双十一购物狂潮过去了,双十二马上又要来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产品产生的纠纷又该如何处理?
据澎湃新闻11月24日发布新闻《女子双十一熬夜抢购5天后价格不升反降,淘宝商家:将退款》:“双十一5天后发现商品价格跌近一半,11月24日,浙江杭州,董小姐(化名)反映,双十一熬夜踩点,在淘宝店铺抢购了标价78元的川宁红茶,5天后重新点开宝贝链接,发现价格跌至原来的一半左右。商家表示,系系统异常,将退款。”那么该种情况商家是否构成欺诈,消费者能否要求“退一赔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且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详细罗列了属于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情形。
除了前述新闻所述存在价格欺诈,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实际收到的货物,往往存在很多数量、质量、性能上的问题,或与商家所宣传的货物信息不一致,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此种情况亦当然构成欺诈。
在(2020)浙01民终3790号,王某起诉广州思俪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通过天猫网络购物平台向思俪浦公司购买了儿童床垫。思俪浦公司宣传该床垫:“恒定温度促成长"、“用科技助长发育"的功能;床垫材料上:“采用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的太空技术Outlast"、床垫弹簧为“儿童护脊BONNELL弹簧",以及床垫的“生产材料采用进口材质,产品均为原厂生产"、“全部生产器材均从英国空运过来"等等。
但王某在实际使用该床垫后,发现身体出现病症,经检测,该床垫甲醛超标,故诉至法院主张权利。最终,法院认定思俪浦公司前述宣传语明显对普通消费者具有很强的误导性,其应对广告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负有举证义务,在思俪浦公司举证不能的情况下,法院认定思俪浦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判决思俪浦公司应退还王某购买床垫款项,以及支付“退一赔三”的赔偿款。
综上所述,在网络平台购物消费,遇上欺诈,仍可主张“退一赔三”;但需提醒的是,因商家可随时对商品页面进行编辑,消费者在进行大额购物或参与商家特价秒杀活动等情况下,应注意截图保存当下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保证及特价金额等,利于若后续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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