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广州市扫黑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全市扫黑除恶斗争相关信息,并发布了《广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2018-2020)》。
以大事记的形式记录了我市三年专项斗争发展脉络,统计分析了涉黑涉恶重点案件有关数据,展现了我市以扫黑除恶为牵引,统筹提升政治建设、协同联动、依法办案、技术应用、综合治理、共建共治、战疫应变等7大能力的经验做法以及着眼常治长效、在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6大机制建设情况,并从打击黑恶势力、“打伞破网”、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地区行业治乱等维度,选取公布了19个典型案例。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广州扫黑除恶各项主要打击战果始终排名全省前列,三年来共计侦破147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包括3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1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白云区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数量最多,达21个,增城区、花都区、天河区侦破数量均超过15个,除各区外,刑警支队也侦破1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广州共计侦破涉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81个,在侦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中占比超一半,达55.1%。其中,侦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涉农村占比高达78.1%,侦破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中涉农村占比接近50%。涉农村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集中在把持基层政权、社会治安、建筑工程等领域,而涉农村恶势力犯罪集团则主要集中在金融、社会治安、黄赌毒等利润回报丰厚、隐蔽性强的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州市公安机关累计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涉恶资产38亿元,在全省率先创建了“1+5”犯罪财富调查机制,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检察机关通过提出精准财产刑建议等方式依法处置涉黑涉恶财产3.6亿余元。广州两级法院共判处涉黑涉恶案件追缴违法所得和财产刑执行到位率达97.8%。
广州两级法院审结的涉黑案件判处财产刑金额近9亿元,其中罚金、没收个人财产金额6亿余元,追缴违法所得金额2亿余元,有21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审结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判处财产刑金额超800万元,其中罚金、没收个人财产金额近43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金额406万余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州通过强力扫黑除恶,全市涉黑恶警情、案件连续三年大幅下降,带动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
《综述》显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州两级法院审结的涉黑恶案件中,判处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频次较高。被告人被判处频次最高的前十项罪名还包括开设赌场罪(36.1%)、寻衅滋事罪(33.1%)、敲诈勒索罪(23.0%)、强迫交易罪(19.3%)、故意伤害罪(16.2%)、聚众斗殴罪(14.7%)、诈骗罪(11.9%)、非法拘禁罪(11.4%)和非法采矿罪(5.2%)。
审结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判决罪名达22项,被判决人数达243人。其中,被判处为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人数最多,占比达到58%。此外,被告人被判处频次最高的前十项罪名还包括开设赌场罪(26.7%)、敲诈勒索罪(22.6%)、诈骗罪(12.3%)、非法拘禁罪(10.7%)、故意伤害罪(7%)、组织卖淫罪(4.1%)、强制猥亵、侮辱罪(3.3%)、协助组织卖淫罪(2.5%)、抢劫罪(1.6%)及聚众斗殴罪(1.6%)。
数据来源:广州政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