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疫情疑似源头遭网暴,法律底线勿触及
福建的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神经,自9月10日以来,福建省已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61例。日前,一则“莆田疑似源头病例全家遭网暴”的新闻,成功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被认为疑似源头病例的林某杰,近期从新加坡返回莆田,按照疫情防控规定,集中隔离14天后,转至莆田市仙游县集中隔离点再隔离7天,回家后又居家隔离7天。
其8月19、22、24日的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直至9月10日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于林某杰曾经从莆田到泉州跨市见过亲戚,关于密切接触者的信息也在网络流出,包括其家属的手机号、身份证号,致其家人频繁接到骚扰电话。
对于此,林某杰称:“希望大家理解,自己也是受害者,大家不要误会太深,现在孩子还不知道这些信息,不能让孩子被人骂,我妈妈也是天天被人骚扰。”
实际上,网络暴力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它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是一种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暴力形式。
网络暴力是一种在网上发表具有诽谤、污蔑、侵权名誉和煽动性的言论,即使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在网络上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网络暴力能够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失,而且它打破了道德底线,也会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网络暴力,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第246条明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或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民们若想获得自由表达的权利,也要担当起维护网络文明与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杜绝网络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