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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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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民事诉讼程序中,举证是必不可少的一步,证据的运用也决定着当事人是否能胜诉。一般情况下,举证的时间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能按时举证,当事人所要承担的后果就是被视为自己放弃了举证权,这也督促了当事人要在有效的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法律也作出了延期举证的规定。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申请延期举证不批准的理由?
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申请延期开庭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如果你的私人原因合理合法,可以纳入第(4)点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你需要做的就是写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庭法官,由他们决定是否延期开庭。
以上是小编为你做的介绍,关于“申请延期举证不批准的理由”这一问题你是否清楚了解呢。小编为你总结至此,申请延期举证的前提是有举证困难的,例如交通不便,当事人行动不便等,法院会针对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另外,申请延期举证也必须是在有效的期限内,否则过了期限则被视为放弃举证权。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黑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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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举证的法定理由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依据《证据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 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 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二、《民事诉讼法》规定:
   1、延期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2、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延期举证并不是必须延期开庭,有可能延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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